办理时间:每周正常工作日
承办部门:教务部
办理流程:
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:
1.凡是我院2003级、2004级、2005级的毕业生,因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等原因,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,应到福州大学教务处计划管理办公室(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207,联系电话:0591-22866861)办理。
2.遗失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,补办毕业证明申请书应写明遗失情况,并附个人签字、盖章。参考格式如下:
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书 |
本人***(身份证号*********),性别*,**年*月*日生,于**年*月*日至**年*月*日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院***专业(本科)学习,获得毕业证书(证书号*****************),现因****致使毕业证书遗失(或损毁),特向学院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,恳请学院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为盼。 申请人:****** (签字并盖手印) ****年**月**日 |
3.登报声明的报刊须为地市级以上报刊,登报格式:“遗失声明——×××遗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一本,编号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,现声明作废。”
4.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上不符的,补办时以原证书为准,否则不予以补办。
5.遗失者提供的两寸免冠照片二张应为尽量接近毕业时候的照片。
6.凡遗失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,由本人书写委托书并加盖私章,由委托人代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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