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时间:每学期结束两周内(预选下学期课程)
承办部门:教务部、各系教学办
办理流程:
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:
1.未缴费者,取消已预选课程,不能参加听课、考试等所有教学活动。
2.重新修读课程选课及缴费按教务网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,未按时缴费者取消所选重新修读课程。
3.课程补修、辅修专业选课按教务网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4.院选课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的第2周选课,第3周上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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